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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出境2年以上,應辦理遷出登記;出境未滿2年,亦得依出境之事實辦理遷出登記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西螺戶政

一、為正確戶籍資料,國人出境2年以上,應辦理遷出登記;出境未滿2年,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,辦理遷出登記。

二、如何辦理遷出登記 :

  (一)申請人資格:本人或戶長。

  (二)臨櫃辦理:攜帶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,至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」辦理。

  (三)線上申辦:持自然人憑證,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。

 三、如有疑義,歡迎來電本所洽詢,電話:05-5862127分機14,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